教育部門: 將要求學校整改違規(guī)問題
鷹潭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表示,該校最早辦學時,曾經向鷹潭市教育局打過申請批復“江西龍虎山文武學校”的報告,實際上批復時,教育部門認為不能跨地區(qū),于是這一報告并未批復。“未經批復的校名是不可以用的。”該負責人表示,會要求學校進行整改。另外,招生簡章上如果有讓學生及家長預交2年或3年學費的宣傳,這樣做是不可以的。
對于中途退學不退學費問題,鷹潭市發(fā)改委收費科工作人員表示,即便學校和家長簽訂的《就讀協(xié)議書》中有約定,但因為該協(xié)議和相關法規(guī)相違背,可視為無效協(xié)議。
不過,相關人士也表示,如果雙方簽訂了協(xié)議,學生或家長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教育部門很難干預。
稅務部門: 限期整改 整改不到位罰款
鷹潭市國稅局龍虎山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與該校負責人進行了溝通,對方認為學校是當?shù)卣猩桃Y項目,屬免稅單位。“免稅單位也要辦稅務登記證。”該負責人說,后來校方又表示,是否開發(fā)票要征得當?shù)亟逃鞴懿块T的同意。
“我們聯(lián)系了龍虎山文教局,對方口頭上說會處理,但一直沒有給回復。”該負責人表示,龍虎山國稅分局決定于16日對該校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如果整改不到位,將通過強制手段進行罰款處理。
采訪中,省城一高校教育專家表示,學校跨學年預收費用的,可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相關部門可責令其停止招生或者吊銷辦學許可證。
聞過不改: 該校有人揚言要“做”了記者
記者了解到,鷹潭市教育部門介入后,要求該校立即寫一份書面報告做好相關解釋工作,這也“激怒”了學校相關人員。
3月15日下午,一名自稱是鷹潭市龍虎山文武學校的李姓教務主任給記者打來電話,稱“江西龍虎山文武學校之前在很多大型場合都用了,為什么現(xiàn)在就不能用這個校名”。
針對未開正規(guī)發(fā)票問題,李主任反問記者說:“你見過哪個學校開過正規(guī)發(fā)票?是有關部門沒提供正規(guī)發(fā)票開不了。”李主說還說:“跨學年預收學費是家長自愿的,預交10萬元、100萬元和別人都沒有關系。”李主任還揚言:“記者你這樣做,對大家都沒好處,哪天去‘做’了你。”
(文/記者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