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員工工資 法人代表獲刑
來源:中國江西網 作者:洪懷峰 時間:2017-03-17
16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根據1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通報了四起拖欠勞動報酬典型案例。
案例一:2015年10月29日,崇義縣勞動監察大隊接到舉報,稱崇義縣雙源制衣有限責任公司拖欠45名員工工資14萬余元。大隊核實后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但該公司法人代表藍月華采取推諉、逃匿辦法,拒不支付工資。2016年3月21日,崇義縣人民法院判令藍月華支付45名勞動者工資,并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藍月華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案例二:2015年11月23日, 上饒市勞動監察支隊接到舉報,稱江西鳳凰醫院拖欠醫院員工160余人180余萬元工資。上饒市勞動監察支隊初步查實并同意立案后,上饒市人社局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2017年1月3日,上饒市人社局依照《行政訴訟法》規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目前該案正在法院執行中。
案例三:2015年1月7日,鉛山縣勞動監察局接到舉報,稱上饒市聚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93名員工工資139.5萬元。縣勞動監察局查實后,相繼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書等,但該公司仍拒不支付工資。縣人社局于2016年5月6日將此案移送鉛山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017年1月22日,法院將該公司拖欠的工資執行到位,并處罰金2萬元。
案例四:2015年12月19日,安福縣勞動監察大隊接到舉報稱,安福縣吉昌鑄造有限公司拖欠21名員工工資100.2萬元。縣勞動監察大隊查實后下達了限改指令。但該公司拒不配合。2016年8月17日,縣法院裁決準予強制執行。目前,該公司負責人葉炳極因無力償還所欠工資且涉嫌其他刑事案件,已被公安機關羈押。(記者洪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