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在高豐鎮政府有關領導的陪同下,核查被毀林地生態修復情況
“我們搞現代化建設,也是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前提。生態環境一旦被破壞,所引起的惡果是一系列的,最直接的后果是導致人類生存危機。對于損害林地的行為,我們采取‘生態修復+公益訴訟+社會治理’模式,就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小滿時節,瑞昌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辦案人員一行,來到該市高豐鎮磨山(高豐林場),對某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變電公司”)施工項目部經理門某某毀壞林地一案的森林植被生態修復工作進行核查,檢察官徐子卿深情地對隨行人員說。
該案還要追溯到2020年。當年7月,變電公司下屬的馬回嶺至九江西雙回500千伏工程(A標段)施工項目部的協調員謝某與瑞昌市瑞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簽定關于高豐鎮林場林木補償合同后,為了保障該工程能在當月23日下午安全送電;同月22日,作為變電公司馬回嶺至九江西雙回500千伏工程(A標段)施工項目部經理的門某某,在沒有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情況下,安排組織工人對該林場高壓線路下面所有林木進行采伐。后經現場調查、勘查,該現場存在大面積采伐杉木。再經江西九江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變電公司在該林場山場采伐的林木樹種是杉樹,立木蓄積量96.32立方米。
對于施工時毀壞森林的問題,公益檢察官及時跟進
2021年,瑞昌市森林公安局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瑞昌市檢察院受理該案后,整合刑事和公益訴訟檢察力量,充分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兩部門干警聯合出擊,通過共同審查、實地走訪、聯合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聽取專業意見等方式,共同商討該案的處置方案。
考慮到被毀林地仍具有修復可能,瑞昌市檢察院經過與相關職能部門多次溝通協調,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檢察機關主持,通過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與門某某、高豐鎮人民政府共同簽署生態修復協議,采取“補種林木+配合監督+組織驗收”“三步走”生態修復措施,由門某某負責補種林木、撫育管護,由高豐鎮人民政府配合、監督,由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指導驗收,以確保造林成活率,最大限度鼓勵當事人修復被損害的林地。
檢察官現場清點被砍伐的林木
2021年8月10日,瑞昌市檢察院委托江西求實司法鑒定中心就該公司在施工中濫伐林木的行為對生態環境的損害及修復生態環境所需要的費用進行鑒定評估。
鑒定評估認為,森林資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資源之一,是生物多樣化的基礎,它不僅能夠為生產和生活提供多種寶貴的木材和原材料,能夠為人類經濟生活提供多種物品,更重要的是森林能夠調節氣候、保持水土防止、減輕旱澇、風沙、冰雹等自然災害;還有凈化空氣、消除噪音等功能;同時森林還是天然的動植物園,哺育著各種飛禽走獸和生長著多種珍貴林木和藥材。森林可以更新,屬于再生的自然資源,也是一種無形的環境資源和潛在的“綠色能源”。
與此同時,考慮到該案件系典型的生態環境類案件,關系到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瑞昌市檢察院決定召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聯合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相關行政機關以及當地鎮政府參與。
檢察官現場清點被砍伐的林木
聽證會上,檢察官針對門某某作出擬不起訴的理由、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處理意見進行了重點闡述,認為該變電公司是重點企業,在服務重點項目過程中,所砍伐的林木沒有謀利的傾向。當事人門某某表示在瑞昌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和高豐鎮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下,已按照《瑞昌市森林督查違法圖斑高標準植被恢復綠化方案》,由第三方專業機構規劃、設計,再委托高豐鎮人民政府施工,補種了74.1畝香樟、玉蘭等風景樹。由于門某某認罪態度良好,且已積極修復生態環境,均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
與此同時,變電公司也高度肯定了檢察機關在該案辦理過程中的能動履職,不僅充分落實了“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又督促當事人修復了生態環境,保護了森林資源,起到以案示警、以案說法的效果。之后,該案經檢委會討論,決定對門某某不起訴。根據現有生態修復情況,決定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也予以終結。
檢察官對生態修復情況表示滿意
近年來,瑞昌市檢察院積極開展公益訴訟。堅持“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開展水資源生態環境檢察公益訴訟等專項監督活動,結合黨史學習教育開展烈士陵園保護專項監督活動,共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49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25份,相關行政機關均已整改回復。該檢察院還重點跟進監督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問題,聘請1名特邀檢察官助理、19名公益訴訟觀察員,共起訴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3件,追繳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費及賠償金90余萬元,督促清理清除處理污染水源工業垃圾30余噸。
與此同時,該檢察院還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檢察公益訴訟,守護綠水青山”為主題的公益訴訟宣傳活動,通過不斷深化公益訴訟檢察宣傳,營造出廣泛支持、人人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市場信息報記者 朱淳兵 通訊員 許瑞俊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