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恩小惠引老人上當
江某平,“80后”粵商,到江西尋找商機。這是江某平初到江西時給自己包裝的身份,2014年底至2015年初,江某平以考察市場、尋找商機為名,多次到江西宜春、鷹潭等地尋找下手的機會。期間還得到不少商家熱情接待。不過,江某平與其他勤奮打拼的粵商不同,他的發(fā)家方式是坑蒙拐騙。
2015年7月,江某平在經過一番調查后,精心挑選同伙,決定“大干一番”。江某平等人駕車竄至萬載縣,謊稱自己系某公司宣傳部門的負責人,與同伴來到該縣推銷公司產品,經與“某大酒店”洽談,決定租用一樓宴會廳五六天,用于宣傳直銷本公司的產品。場地租好以后,江某平等人以老年人為主要活動對象,通過講座等形式,熱火朝天地舉辦家居用品展銷會。
江某平等人采用起初推銷便宜產品并附帶贈送“優(yōu)惠卡”,當天購買次日憑“優(yōu)惠卡”退還前日購物款,還當場發(fā)放紅包福利兌現所謂的獻愛心等方式,放長線,多釣魚。這些小恩小惠讓前來的老年人越來越多。江某平等人便于次日梯次推出價格較高的產品,又往復重演返還購物款和獻愛心,讓一些老年人喪失了防范之心。
至展銷會最后一天,被告人江某平等,分別以1400元、400元高價出售廉價的亞麻涼席和水杯,騙取楊某、張某等10余名被害人購物款1.8萬余元,在回饋了4400元所謂的愛心款后,便神不知鬼不覺地攜帶余款逃跑。
流動作案多地詐騙
江某平等人在萬載得手后,2015年7月24日,又竄至余江縣,租用當地最高檔的“某大酒店”三樓宴會廳,除了簡化了“優(yōu)惠卡”程序,其他完全采用上述同樣的騙術,騙取陳某、艾某等40余名被害人財物共計5.44萬元,又攜款逃往鉛山縣,企圖繼續(xù)實施行騙。
畢竟是實施詐騙行為,江某平自己心里也沒有底并犯過怵,加之,公安機關打擊和人民群眾防騙意識的增強,結果沒多久,就有人發(fā)現自己被騙了,于是向公安機會報案。
犯罪團伙8人分別獲刑
2015年7月29日和8月9日,江某平等人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在偵查階段,各被告人共同退賠了被害人段某等42名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上述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江某平、李某安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江某平等返還了被害人的物質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且系初犯、偶犯等情節(jié),決定給予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江某平、李某安、楊某梁、朱某福、黃某達、李某錦、符某謀、鄭某輝四年至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分別處以六萬元至一萬元不等的罰金。
(文/汪錦修 記者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