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突破
25個貧困縣鄉事業單位招人放寬要求
《通知》明確規定,政策實施范圍主要包括修水縣、都昌縣、蓮花縣、安遠縣、寧都縣、尋烏縣、興國縣、于都縣、會昌縣、上猶縣、瑞金市、石城縣、南康區、贛縣區、上饒縣、鄱陽縣、余干縣、橫峰縣、廣昌縣、樂安縣、永新縣、遂川縣、井岡山市、吉安縣、萬安縣等25個貧困縣。其他縣、市(區)地處邊遠、條件特別艱苦、“招人難、留人難”問題突出的鄉鎮,經設區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以參照執行。
《通知》規定,招聘縣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招聘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放寬到45周歲以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學歷最低可以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學歷最低可以到中專(含技工學校),但不得突破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和資格的要求。有行業職業準入資格要求的崗位新聘用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須在首個聘期內取得行業職業準入資格,否則用人單位不予續聘;招聘縣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一般不作專業限制;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般設置學科門類(或專業大類);各地根據工作實際和隊伍建設的需要,可以拿出不超過30%的崗位面向本縣、本市或者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積極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工作。
新方向
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采取面試公開招聘
《通知》對招聘方式主要做了三大方面的改變:
一是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以及行業、崗位、脫貧攻堅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
縣鄉事業單位發布招聘信息后,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原則上可視為急需緊缺專業技術崗位,進行招考。
二是采取統一考試方式招聘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有區別地確定通用能力測試成績權重,加大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的權重;可以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布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三是落實“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接收安置政策,組織開展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聘工作。
新保障
大中專畢業生到邊遠縣鄉工作可高定工資
記者了解到,政策在崗位設置上向縣鄉事業單位傾斜,適當提高縣鄉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比例。招聘副高以上職稱或者碩士以上學位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采用特設崗位的辦法,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同時,在職稱評審上向縣特別是鄉鎮事業單位傾斜。深化衛生高級職稱評審制度改革,對基層衛生單位建立“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職稱評審管理制度。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教師申報職稱給予特殊優惠政策。對實行“以考代評”、“考評結合”的職稱系列,根據有關規定,適度降低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考試合格分數線。
另外,要落實鄉鎮工作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大中專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工作提前轉正定級并高定工資、帶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加強人文關懷。(洪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