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信息報訊(通訊員 龔晨 記者 朱淳兵 文/攝)幫人家種菜多年,被拖欠的十幾萬蔬菜款一直沒有著落,讓瑞昌市6位菜農心急如焚。為消除菜農的心中憂患,貫徹落實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展“秋季行動”集中執行工作部署,瑞昌市人民法院法官與該院法警大隊趕赴德安,幫助菜農追討蔬菜款,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圖為執行法官赴德安執行蔬菜案。記者 朱淳兵 攝
家住瑞昌的王能周、蔡澤坤、吳遠璋、胡傳華、張遠功、付光洲等6位農民,長期有種菜的經驗。從2013年7月開始,6位菜農與德安畬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簽訂蔬菜種植收購合同,專門為德安畬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種植蔬菜,所種蔬菜由該公司負責收購。從2014年開始,德安畬香園食品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無力支付6位菜農被拖欠的蔬菜款。經多次追討無果后,6位菜農只好將該公司上訴至瑞昌市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支付被拖欠的蔬菜款。
案件經審理后,瑞昌市人民法院判決該公司支付王能周等6位原告的蔬菜款共計14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因為該公司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瑞昌市人民法院決定立案執行執行法官在案件執行立案過程中,積極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后經調查,該公司因經營不善欠下1000多萬元外債,多家法院立案并執行該公司,都是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針對這種情況,執行法官多次找到該公司負責人,要求該負責人優先償還菜農蔬菜款,該公司負責人兩次承諾在規定限期內償還部分蔬菜款。
可是約定的期限到期后,該公司仍然未償還蔬菜款。于是,瑞昌市人民法院果斷采取措施,強制將該公司負責人從德安縣帶到瑞昌市法院。在法院的強大的威懾力下,該公司負責人當場轉賬1萬元到本院執行款賬戶,并作出還款計劃,并得到了6位申請人原諒。
“不管有錢無錢,也要給我們一個說法!瑞昌的執行法官是蠻拼的,雖然還有大部分案款暫時沒到位,有了法院出面促成的還款計劃,我們可以放心了!”王能周等6名申請人對法院的執行方法一致表示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