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祥,1926年農歷二月初一出生在江蘇省興化縣合塔鄉開太村一個貧苦農民的家庭。1943年參加革命(抗日游擊隊),194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7年編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曾任偵察班長、警衛排長、保密助理員、指導員、副政委、政委等職。因事跡突出,戰功顯赫,榮獲獨立勛章,評為華東二級戰斗英雄。五十年代曾光榮赴京參加國慶慶典,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并合影留念,懸掛在家中墻壁上的照片仍清晰可見。
我曾經看過一本叫《紅旗飄飄》的中篇小說。描述的是政委李洪祥在一次海戰中擔負著執勤巡邏任務,傍晚時分,發現遠處海岸旁有兩個可疑的黑影在晃動。
他心想:莫非是有敵特在此潛伏?
機警沉著的他迅速貓著腰,躡手躡腳地摸向黑影身后,猛地抓住此人衣領,大吼一聲:“干什么的?舉起手來!”此人失魂落魄,支支吾吾。另一個黑影見勢不妙,拔腿便跑。
“往那兒跑!”只見李洪祥一邊死死拖住第一個黑影,一個箭步沖向第二個黑影,劈頭就是一拳,來了個“順手牽羊”。那人動彈不得,只好乖乖的束手就擒。經審訊,果然是前來伺探軍情的敵特分子。當時在國軍中流傳很廣的“夾死一個,嚇死一個”經典傳聞,至今仍被傳為佳話。
在另一次戰斗前夕,為了摸清敵情,李洪祥巧扮小媳婦,在通過封鎖線時哭喪著臉,自稱是回娘家看望病重在床的老母親的,并偷偷向敵長官口袋里塞了幾個銅板,讓其行行好便順利過關。因而摸清了敵方真實情況,使戰斗取得了勝利,受到了上級的嘉獎。
據水兵師政治部編著的《勝利的旗幟》第二輯記載:在福州市解放的前夜,貧農出身的共產黨員——班長李洪祥,足智多謀、機警善斷,一舉破獲國民黨逃兵李培春、劉玉其、胡守坤奪槍殺干逃跑案,及時控制住了流血犧牲慘案的發生。被評為水兵師防奸保密模范。
李洪祥在無數次的大小戰斗中不怕犧牲,勇猛頑強,身負多處重傷。記得一天晚上,我們通訊班的部分戰士隨同李政委到修理所洗澡,洗澡途中,李政委拿著絲瓜絡遞給身旁的王金良說:“來,小鬼,幫我搓搓背。”說著,便彎下身子,指著背上七八塊傷疤說:“這就是當年戰場上留下的永恒印記。”
我們懷著崇敬和激動的心情撫摸著他那高低不平,硬邦邦的傷疤,驚嘆不已:“啊,我們的老政委,您的英雄事跡,您的勇敢精神與江河同在,與日月同輝呀!”
可惜不懂事的我們并沒有尋根問底。后來,再也沒聽到他跟任何人講過此事。
李政委不僅戰場上是英雄,文革中同樣是好漢。
據老兵回憶:1966年夏季的一天上午,涵江鎮一批造反派為了搞武斗,跑到水兵大隊部搶奪槍支,他們不顧執勤戰士的勸說,貿然沖向大隊部的操場。
吵鬧聲驚動了正在辦公的李政委,他立即帶上幾名戰士走下樓梯臺階看個究竟。剛踏出門外,只見一個站在隊伍前頭的年輕人訴求著,說是保守派組織綁架了他們的人,想來部隊借幾支槍自衛求救。
李政委面帶笑容,和風細雨地說:“槍是我們部隊用來保衛祖國,專打敵人用的,怎么能給你們呢?”
那人說:“我們是毛主席的紅衛兵,我們保衛毛主席,不也是打敵人嗎?”
“那是人民內部矛盾,現在毛主席不是號召我們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促戰備,各派實現革命的大聯合嗎?”李政委嚴肅地回答。
一個剃著小平頭,留一小撮胡子的中年人拉長著臉,大聲念起了毛主席語錄:“革命不是請客吃飯……馬克思主義道理,千頭萬緒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此時,有人帶頭呼起了“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口號。
霎時,口號此起彼伏,震耳欲聾,陣勢有些緊張。
不知是誰又大聲的說了一句:“走,到武器庫去!”此時,李政委大手一揮,示意著赤手空拳的戰士們挽起手,攔住沖向武器庫的人群。幾秒鐘后,戰士們被洪水猛獸般的人流沖散了。
情況緊急!李政委大喝一聲:“不許動,再前進一步,我就不客氣了!”只見他一個馬步,蒲扇般的雙手猛力分開人群。頃刻間,那人群猶如秋風掃落葉般紛紛跌倒在地,亂成一團。造反派頭頭見勢不妙,便灰溜溜地逃出了大隊部門外。日后,再也沒有人敢來部隊搗亂了。
不了解李政委的人,認為他脾氣挺大,其實他是一位心地善良,愛兵如子的好領導。記得第一次隨同他出海執行任務時,經不住大風大浪折騰的我,翻腸倒肚,嘔完飯菜吐黃疸。弄得頭昏腦漲身乏力,躺在床上動彈不得。他小心翼翼地脫下我污跡斑斑的上衣,洗好涼干,還讓炊事員做了一碗香噴噴的病號飯送到我床頭。
李政委十分清明廉潔,他從不侵占公家一分便宜,更不撈取別人半點好處。我在大隊部當給養員時,幫其買了一條魚送到他家,隨后返身走出門外,正在吃飯的李政委連忙喊住我:“喂!小桂、小桂,錢還沒給呢!”我連忙轉過身子說:“李政委,你第一次叫我辦事,這點魚錢算我個人出了吧!”“那不行,讓你辛苦不說,怎能讓你個人掏腰包呢?再說,你每月才幾元錢,個個都這樣,把津貼費全貼光了都還不夠呢!”話未落音,吳姨(李政委夫人)將錢塞進了我的口袋。
還有一件事在我腦海中記憶猶新。那時部隊干部有隨軍家屬的,每月伙食費連同工資一并由本人領走,若在食堂吃飯,就在當月工資中扣回。有次,李政委陪同前來指導工作的高副軍長吃了兩頓飯,當時我忘了記帳,伙食費也就沒有在工資中扣回。正巧,那次發放工資時,李政委在外出差,其工資是由家屬代領的。幾天后,李政委拿著一塊兩毛錢送往我處,說是有兩頓伙食費未交。我說:“李政委,責任在我,是我忘了記帳,再說本月的賬目已結清,那點伙食費就算了吧!“這是有文件規定的,我不能帶頭破這個例。”說著,將錢放在桌子上,讓我給他開了一張收據。
這就是我記憶中的政委——李洪祥。他的精神,他的思想,他的品德永遠折射出時代的光芒。(桂火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