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貸 南昌、贛州繼續限購
●住宅庫存小于6個月的市縣 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停貸
文/全媒體記者陳文秀 實習生陳學碩
中國江西網訊 5月9日,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獲悉,為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省政府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繼續實施個人住房差別化信貸政策,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不足6個月的市縣,已經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鼓勵企業或個人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可由當地財政部門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按規定給予戶籍入戶等政策支持。
【原則】
分類調控、因城施策
各市縣政府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分類指導、精準調控、因城施策,保持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小于6個月的市縣,要重點抓好控房價、防風險,防止房價和交易量過快增長。
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過12個月的,要繼續去庫存。
【監管】
政策落實不到位要追責
設區市政府要加大對縣(市、區)工作的指導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繼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要將二手房納入統一的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范圍,積極推進二手房交易資金托管制度,對交易合同網簽價格以及限購限貸等要從嚴管控,加強稅收征管。
樓市新舉措
關于商品住宅供應
△適時增加土地供應
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市縣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
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加快商品住宅有效供給
商品住宅庫存小的或價格上漲過快的市縣,要增加商品住宅房源供應、公共租賃房供應,以滿足市場需求。
要加快商品住宅項目報建和審批。對已批未建項目,要督促企業加快開工。已開工建設并達到預售條件的,房管部門應督促開發企業盡快上市預售。
關于住房貸款
△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嚴格執行個人住房差別化信貸政策,支持首套住房消費,引導改善性住房消費。
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水平,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嚴厲查處“首付貸”“過橋貸”等金融杠桿配資業務和“假按揭”違規行為。
調整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
●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不足6個月的市縣
已經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商品住宅消化周期為6-12個月的市縣
應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使用公積金貸款。
關于限購和監管
△繼續執行限購政策
南昌市、贛州市繼續執行限購政策,密切關注限購區域和非限購及周邊區域商品住宅銷量和價格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相關政策。
△完善商品住宅預售監管
已取得預售許可或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開發項目,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嚴查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炒買炒賣等違法違規行為。
關于非住宅商品房
△加大去庫存力度
對非住宅商品房(指開發企業銷售的辦公用房和商業用房)用地供應實行總量控制、分區限制。對庫存較大的區域嚴格限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供應。
△允許調整轉型
允許未開發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按規定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允許未開發房地產用地和已建成非住宅商品房按規定轉型利用。
△買非住宅商品房可落戶
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可由當地財政部門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市縣可對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業主按規定給予戶籍入戶等政策支持。
其他新政
●在符合消防、環保、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的前提下,允許將商業辦公用房按規定改造成商業用途公寓(SOHO)。對符合城市燃氣鋪設有關規范的SOHO項目,允許鋪設燃氣管道,按照民用住宅收費標準收取水、電、氣費用。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融資支持,加大對個人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貸款支持。
●要有計劃、分步驟關停老城區安全隱患大、居民反映強烈、已不適應城市發展要求的零散老舊商業市場。
●建立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簽約和備案制度,積極培育租賃市場。在不影響建筑結構和消防安全、保證房屋基本生活設施配套完善的前提下,允許將商業和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發展租賃地產。
(記者陳文秀 實習生陳學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