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用“板球”氣槍射殺兩只領角鸮領刑一年并處罰金
市場信息報訊(本報記者 朱淳兵 通訊員 董澤涵 周曉琪)出于對狩獵和射擊的愛好,江西省瑞昌市一男子用“板球”氣槍射殺兩只領角鸮。6月13日,記者從瑞昌市人民法院獲悉,該市首例非法獵捕殺害瀕危野生動物案正式宣判,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判決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并對被告人曾某某發出了該院首個緩刑期間的禁止令,禁止曾某某在緩刑期間內從事任何形式的狩獵活動。
家住瑞昌市的曾某某,平時喜歡狩獵和射擊,由于該市對獵槍管控嚴格,所有獵槍、土銃全部被公安依法收繳。沒有獵槍、土銃的曾某某就通過網上購買了一支“板球”氣槍。2017年1月17日晚上,曾某某攜帶剛從網上購買的那支“板球”氣槍,與朋友一起開車前往橫立山鄉打獵。當天晚上22時左右,曾某某在高豐鎮通往橫立山鄉公路邊,發現樹上有鳥,就舉槍射擊,當場擊落2只貓頭鷹模樣的鳥。
2只“貓頭鷹模樣的鳥”實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領角鸮。
在成功射殺兩只鳥后,曾某某又興致勃勃地同朋友一道繼續尋找獵物,不料被正在辦案路上的瑞昌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抓獲。后經有關專家鑒定,被曾某某獵殺的二只貓頭鷹均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領角鸮。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鑒于被告人曾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具有較好的悔罪表現,法院決定從輕作妯判決。
相關鏈接:領角鸮是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為鴟鸮科動物,小型猛禽,常棲息于山地闊葉林和混交林中,常單獨活動,白天多躲藏在樹上濃密的枝葉叢間,晚上才開始活動和鳴叫,主要以鼠類、甲蟲、蝗蟲和鞘翅目昆蟲等為食。
領角鸮,小型鸮類,體長20~27厘米。外形和紅角鸮非常相似,但它后頸基部有一顯著的翎領。上體通常為灰褐色或沙褐色,并雜有暗色蟲蠹狀斑和黑色羽干紋;下體白色或皮黃色,綴有淡褐色波狀橫斑和黑色羽干紋,前額和眉紋皮黃白色或灰白色。有的亞種跗跖被羽到趾,有的趾裸出。
雄鳥發出輕柔的升調woop聲,及一連串間隔一秒鐘的粗啞叫聲。雌鳥叫聲較尖而顫,為降調的wheoo或pwok聲,每分鐘約五次,也發輕柔的吱吱聲。雄雌鳥常成雙對唱。
圖為領角鸮。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