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贛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強化市中心城區住房限購政策,嚴防土地價格過快上漲,促進贛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限購區域及套數雙升級
《通知》明確,贛州市中心城區住房限購范圍擴大至章貢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蓉江新區,暫停向限購范圍內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市中心城區(不含南康區、贛縣區,下同)戶籍家庭出售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暫停向限購范圍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中心城區戶籍家庭出售住房。非贛州市戶籍家庭在限購范圍內購房需購房人提供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兩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區(章貢區、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對購買商業用房的業主給予戶籍入戶等政策支持。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高
嚴格住房貸款申請人的資格審查,以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住房套數作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提高首付款比例: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價款的50%;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發放貸款。二套房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利率適當上浮。嚴禁銀行信貸資金作為購房首付款來源,切實防范金融風險。
調整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價款的70%。
調控不力的縣市區將被問責
《通知》要求,各地要繼續加大土地供應和收儲力度,盡快編制公布住宅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和中期規劃,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結合當前土地市場、商品房成交、庫存等實際情況,合理把握土地出讓時序、節奏和區域結構,并嚴格實行凈地出讓。防止土地價格過快上漲,制定差別化的土地出讓條件,可采取“限房價、競地價”等出讓方式,避免出現高溢價地塊,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
各縣(市、區)政府要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主體責任。住宅成交量、成交價格波動較大的縣(市、區)要結合住建部、省、市房地產調控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區的政策措施,對房地產調控不力的縣(市、區)將進行預警,預警三次后直接問責。
(文/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王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