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錢,受“上家”指使,用車載著“偽基站”流動發送詐騙信息,先后在江西和廣東部分地方發送詐騙信息50萬余條,致70余人被騙,涉案金額50余萬元。12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妻子張某,因涉嫌利用“偽基站”進行電信詐騙犯罪活動,被依法逮捕。
在贛粵多地作案
10月10至11日,大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多名群眾的報警電話,稱他們的手機收到顯示為“95533”發送的短信息,信息內容是他們的信用卡額度可提升至5萬元,收到信息的手機用戶只要按短信提示,將本人銀行卡卡號、密碼及短信驗證碼,發送到短信提供的手機號碼上,即可辦理信用卡提升額度業務。據悉,有10名群眾按對方提示照辦后,發現自己的信用卡很快被取現,方知上當受騙。
大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加緊偵查破案。
經初步偵查,民警發現有大量手機用戶收到類似的詐騙短信。民警分析判斷,有“偽基站”進入大余進行電信詐騙犯罪活動,遂對受害人收到詐騙短信的時間和地點的“天網”及“地網”海量視頻信息,進行梳理篩選研判,鎖定一輛車牌號為贛EQ***X的銀色小車為嫌疑車輛。通過對嫌疑小車活動軌跡的分析研判,發現該車于10月10日進入贛州后,輾轉在大余縣、章貢區、南康區、贛縣、信豐縣、上猶縣等地,所到之處均發生過手機短信詐騙活動。
10月18日,民警發現該車從贛州市章貢區進入廣東省南雄市,民警立即赴南雄市繼續視頻追蹤,欲尋找時機截住嫌疑車輛并擒拿嫌犯。可19日該車又返回章貢區,20日進入上猶縣,民警驅車沿線追蹤。20日下午,在上猶縣警方的協助下,民警終于在上猶縣東山鎮茗馨廣場和平路西街旁發現并截住嫌疑車輛,當場抓獲嫌疑人李某和張某。
按“上家”指示活動
李某(男,29歲,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人)和張某(女,28歲,湖北省天門市人)被抓獲歸案后,對他們10月10日至20日,駕著裝載了“偽基站”發送設備的小轎車,大量發送顯示為“95533”提升信用卡額度的詐騙短信,使大余、章貢區、南康區、贛縣、信豐、上猶及廣東南雄的70多人上當受騙,涉案金額5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交代,9月底,李某通過手機微信“搖一搖”,結交了雇請他們的“上家朋友”。對方指出一條“生財之道”,讓夫妻倆租一輛小車,裝載由對方快遞過來的“偽基站”發送設備,每天按對方通過微信信息指定的活動區域,大量發送所謂提升信用卡額度短信,進行經濟詐騙犯罪活動。李某和張某于10月10日開始,被“上家”通過微信遙控,積極行動,每天19時左右,“上家”準時通過微信支付將每天的1500元勞務費給他們。
正感到“錢來得快”的李某和張某,迅速被法網牢牢地罩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