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我省率先在南昌使用的機動車環保標志即將退出歷史舞臺。昨日,記者從省環保部門獲悉,我省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發放機動車環保標志(綠標)。對此,不少讀者認為,擋風玻璃終于“減負”了。但是,少了一個標志,是不是就意味著機動車年審少了一些程序?停止發放機動車環保標志后,黃標車如何定義?是否仍有實行黃標車限行的必要?
昨日,記者采訪了南昌市環保局機動車尾氣排管中心主任李衛東,就讀者所關心的問題,一一進行了解讀。
元旦起“黃綠標”不再使用
環境保護部日前宣布廢止一批文件,其中包括《關于印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規定>的通知(環發〔2009〕87號)》(以下簡稱“87號文件”)。這意味著“黃綠標”不再使用。
昨日,記者從省環保部門獲悉,取消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實行環保檢測和安全檢測兩證合一,是國家機動車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我省停發機動車“環保標”的時間為2017年1月1日。在政策落地之前,我省現有政策維持不變。
“機動車前擋風玻璃的年檢標志,以后將從三個變成兩個。”機動車的擋風玻璃雖然“減負”了,但該政策衍生的諸多疑問,也受到了讀者們的廣泛關注。
是否環保檢測項也取消了?
“讀者對取消環保標有誤解。其實,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不意味著取消車輛尾氣檢測,不代表免年檢。”李衛東解釋說,停止發放機動車環保標志后,上線檢測的車輛仍需要進行排放檢驗,車輛排放檢驗合格后,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出具排放檢驗報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將排放檢驗合格報告拍照后,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監管系統上傳公安交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審核上傳的檢驗報告,對檢驗結果不合格、檢驗報告未簽字蓋章的,一律不予核發安檢合格標志。這也意味著,車輛尾氣排放檢驗合格與否將直接關系到車輛是否能通過年審。
依據啥標準淘汰黃標車?
李衛東表示,“環保標”沒了,只是表示機動車排放污染達標在形式上不再以綠色和黃色環保標志表示,而是以其是否達標排放進行合格與否判斷,合格的車輛則根據其生產時達到的相應國家排放標準定義是否為黃標車。
也就是說,即使車輛不再領取和張貼黃色環保標志,但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未達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仍然為黃標車。各地將在車輛數據庫中,仍然對這部分車輛予以標注并進行重點管理。
是否仍有必要限行黃標車?
李衛東表示,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2017年年底基本淘汰黃標車”,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380萬輛”,明確國家淘汰高排放車輛的要求。即使黃標車不再領取和張貼黃色環保標志,各地各部門仍將按照國家既定的工作部署,切實實施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各項政策措施。
因此,繼續實行黃標車限行,與取消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并無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