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起問題分別是:
章貢區沙河鎮原副鎮長陳軍玩忽職守
2007年7月,因贛州市沿江大道建設需要,征用水南鎮臘長村第15村民小組的土地,陳軍擔任拆遷工作組組長。在丈量臘長村15組拆遷戶周某的房屋時,由于工作不認真,填報數據錯誤,致使周某家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占地面積比實際面積虛增139.05平方米、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面積比實際面積虛增396.33平方米,共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近111.8萬元。
2017年1月,陳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
大余縣池江鎮板棚村原村主任黃小優騙取危舊土坯房改造補助資金
2014年,黃小優明知自己在大余縣城已經擁有了一套商品房不符合土坯房改造補助政策的情況下,假借其弟黃某軍之名以聯戶合建的形式申請并獲得土坯房改造補助款30000元,全部由黃小優領取。
2017年1月,經大余縣池江鎮黨委研究決定并報縣紀委常委會批準,給予黃小優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信豐縣小江鎮下圍村“兩委”干部林順光、賴佑麟、賴啟秀騙取國家公共財物
2004年至2014年期間,時任小江鎮下圍村黨支部書記林順光在協助政府從事低保、糧食直補等工作中,伙同村干部賴佑麟、賴啟秀,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國家公共財物共計77371.35元,其中林順光套取國家糧食直補款、低保補助款共計30890元;賴佑麟套取國家糧食直補款、低保補助款共計27817.14元;賴啟秀套取國家糧食直補款、低保補助款共計18664.12元。
2016年12月,經小江鎮黨委會議研究并報縣紀委常委會同意,給予林順光、賴啟秀、賴佑麟三人開除黨籍處分。
石城縣木蘭鄉田江村“兩委”干部廖世金、廖世英違規套取、私分移民建房補貼資金
廖世金、廖世英分別于2010年底、2011年伙同木蘭鄉原扶貧移民辦主任溫昌勝(已另案處理),以虛報移民建房資料的方式,先后兩次套取移民建房補貼資金共計52500元,其中廖世金個人分得9500元,廖世英個人分得4000元。
2017年1月,石城縣紀委給予廖世金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廖世英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記者孫娟、實習生江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