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我們做了大量宣傳勸導工作。”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四大隊大隊長陳維安介紹,春節期間,南昌警方制作下發2000份《南昌市公安局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10000份宣傳手冊,并進社區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在廣場、學校、街道、居民小區等場所宣傳欄張貼通告及橫幅,利用酒店、網吧、銀行、商場LED顯示屏滾動播放“禁燃”標語;基層派出所社區民警積極引導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和居民、單位簽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文明公約。此外,各級公安機關加大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監管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閑置廠房、廢棄房屋,集市、農貿市場、土雜日用品店的排查。該市公安機關配合有關部門共查處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政案件5起,行政處罰5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政案件1起,行政處罰1人;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政案件1起,行政處罰1人。
據了解,今年除夕夜,南昌空氣質量從19時起由上一時段的“良”飆升至“重度污染”,21時達到嚴重污染后持續了10多個小時,并于大年初一4時達到峰值,直到初一11時空氣質量才開始好轉。
為何仍有人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
陳維安認為,這有多個方面的原因。“今年是正式實施全面‘禁燃令’的第一年,且發布后不久就迎來春節,群眾觀念短時間內難以轉變。因此,我們主要以勸導為主。”據了解,春節期間,南昌警方共有效勸阻群眾燃放400余次。“禁燃區仍有部門零售點,這也容易造成百姓的不理解,他們認為禁燃區可以賣煙花爆竹,那也可以放。”不過,陳維安表示,截至本月28日,無論銷售許可證到期與否,南昌禁燃區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將全部退出市場,并得到相應補償。
南昌警方表示,下一階段,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因違規燃放導致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案件;對巡查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行為,查實必究。同時,警方還將強化與有關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對禁燃區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整治力度。警方呼吁,群眾有違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線索,可及時通過撥打“110”等途徑舉報。(記者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