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出,“十三五”期間,江西省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2個百分點左右,年均轉戶100萬人左右。到2020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0%左右,各設區市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比2013年縮小2個百分點以上。
夫妻間投靠到對方城鎮落戶不受限
方案提出,我省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1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
在南昌市中心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滿2年,并按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其他設區市中心城區,凡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縣(市)城區及所轄建制鎮凡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夫妻之間投靠配偶到城鎮落戶,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子女投靠其父親或母親到城鎮落戶,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鎮落戶,不受年齡限制,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持營業執照者及其家屬可落戶
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合法途徑獲得住房所有權的人員,不受住房面積、金額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辦理了《營業執照》的人員,不受投資納稅額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軍人退伍、復員、轉業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在安置地或就業(創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除外)回國定居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在就業(創業)地、原戶口注銷地、原籍或直系親屬所在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已就業的,可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未就業的,均可通過先落戶后就業的辦法在城鎮辦理落戶手續。
原農村籍應屆畢業生,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的,畢業兩年內,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回農村原籍地登記常住戶口。中專以上院校(含職業院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
舉家在城鎮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獲得國家承認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并在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其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
探索農戶對“三權” 自愿有償退出機制
我省提出,著力推進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失地、半失地農業人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按照隨征隨轉的原則,及時將城區被征地農業人口登記為居民戶口;根據各地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能力,逐步將城區其他農業人口登記為居民戶口。
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三權”維護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確保如期完成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積極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
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市場體系,完善相關制度,規范農村土地經營權等各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依法依規積極開展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穩妥開展農村土地承包權有償退出試點,探索開展農戶對“三權”的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支持和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但現階段要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
基本醫保參保者能跨制度連續參保
進城落戶農民,可以繼續參加所屬統籌地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所屬統籌地區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與用人單位一起參加所屬統籌地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完善并落實醫保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妥善處理醫保關系轉移中的有關權益,加強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管理服務,確保基本醫保參保人能跨制度、跨統籌地區連續參保。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可以由用人單位或進城落戶農民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進城落戶農民,可以按規定在城鎮企業職工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順暢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落實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加快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確保進城落戶農民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權利。住房保障逐步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通過市場提供房源、政府發放租賃補貼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承租市場住房。推進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面,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覆蓋范圍,鼓勵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落實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等政策,建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支持繳存人異地使用。
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考試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高考。(記者朱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