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已對此事展開調查。
中介經紀人卷款“失聯”
“中介收了10萬元,現在人找不到,電話也打不通,這該如何是好?”因為出售一套房屋,南昌市民宋女士心急如焚。
宋女士告訴記者, 2016年9月,她在網上掛售了紅谷灘新區紅谷世紀花園的一套房屋,房屋面積150平方米。在看到掛售信息后,其好朋友占敏聯系上宋女士,稱有購買意愿。
同年11月13日,在占敏的推薦下,宋女士通過房產中介“我愛我家”豐和新城店經紀人郝超,與占敏在我愛我家交易簽約中心簽訂一份《二手房委托代辦交易合同》。按照約定,該套房屋售價為212萬元(賣方凈得價),代辦服務費7000元,并約定雙方一方違約將賠償守約方3萬元。
據宋女士介紹,12月2日上午,他與郝超、占敏一起前往南昌市房產交易市場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當時,郝超提出,按照操作規定,中介需要收取宋女士10萬元“過戶保證金”,待過戶后即日退還這筆錢。宋女士要求郝超出具蓋有公章的收據,并附有郝超的個人簽名。
2月17日,當宋女士得知過戶手續已辦妥后,聯系郝超退還10萬元“過戶保證金”,對方電話卻無法接通。后經 “我愛我家”豐和新城店和南昌總部溝通,卻沒有處理意見。
2月28日,記者來到南昌我愛我家科技有限公司(總部)時,負責人萬建斌的辦公室傳出了嘈雜的吵鬧聲。
“我這筆錢怎么辦???!”說這話的是南昌市民張女士,她幫女兒賣房子,被郝超卷走了79萬元賣房款。為此,心急如焚的張女士后來找到“我愛我家”豐和新城門店,要回了之前被留在該中介公司的8萬元,向郝超索要賣房款時卻發現,郝超已經聯系不上了。
監管部門將展開調查
2月28日,在“我愛我家”豐和新城門店,負責人盛天華表示,公司總部已介入處理此事。南昌我愛我家科技有限公司(總部)總經理助理黃勛樸坦言,郝超確系該公司員工。出現這種事情后,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是進展并不順利。
負責人萬建斌則表示,郝超收取宋女士過戶保證金一事已經違反公司規定,“豐和新城門店是加盟店,責任應該由門店來擔。”
對于這套說辭,宋女士、張女士無法接受。萬建斌之后又表示,已與郝超的家屬取得聯系,應該會盡快給一個答復。
針對此事,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場處處長劉勝銀稱,“我愛我家”豐和新城店存在私刻公章、違規操作等問題。如果說總公司對此不知情,應責成總公司處理南昌公司;如果總公司知情卻聽之任之,總公司要承擔事件主要責任。
劉勝銀進一步分析稱,從此事來看,該公司中介涉嫌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分支機構應當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義承攬業務。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劉勝銀表示,該局將展開調查。(記者 余紅舉 實 習 生 雷諾純)